我十八岁,一觉醒来床头摆着份《助理协议》:老板是阎王,任务是替他抓恶鬼、行善事,功德五五分账,我没有任何权利,也没有一分工资。隔壁美女半夜惨叫,开门却是个红衣女鬼,说吃了我就能长生不老。千钧一发,我指尖竟迸出驱鬼灵光——这阎王的活,我是辞还是不辞?